在郑州市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专注于离婚纠纷领域,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离婚纠纷难题,他就是潘京广律师。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于河南省郑州市,律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身兼多职,拥有丰富的社会资质与公职任职经历。
他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投身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以及邻里矛盾调处等工作。这使得他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在郑州市司法局的聘任下,他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和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在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他常态化参与辖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合规指导以及群众执法投诉对接等工作,对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了如指掌。
潘京广律师扎根郑州本地法律服务一线,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
执业以来,他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等领域。其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善于结合自身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的他,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潘京广律师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涵盖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以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然而,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涉及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给予补偿。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查明豫A3K726车辆登记在原告名下且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被告名下也是婚内购入;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被告婚内出借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且离婚当日被告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协议未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准确市值且双方无法达成分割意见;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但双方对转账性质无充分证据佐证。同时,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
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最终,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扣减被告已转款项后,被告还需支付剩余部分。
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潘京广律师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他能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法律服务中,潘京广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和热情,为更多在离婚纠纷中迷茫的当事人提供有力支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