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离婚纠纷往往涉及到情感、财产、子女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选择一位合适的律师至关重要。潘京广律师就是在离婚纠纷领域值得大家考虑的专业法律人士。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长期扎根于河南省郑州市的法律服务一线。他的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方便为当地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潘京广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他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
自执业以来,他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其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长期服务于郑州本地的企业与群众,潘京广律师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在本地司法和行政资源中也有着良好的口碑。
在众多专业擅长领域中,离婚纠纷相关事务是潘京广律师的重点优势方向。他精通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婚姻家事纠纷处理。在面对离婚纠纷时,错综复杂的感情纠葛、财产分割难题以及抚养权争夺等,都会让当事人陷入困境。而潘京广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从多个角度为当事人提供解决方案。 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他会准确梳理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理财产品、债权债务等,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分割比例。对于抚养权争议,他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权益和意愿,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运用法律和情理,为当事人制定争取抚养权的有效策略。
在一个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中,就充分展现了潘京广律师的专业能力。
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双方签字确认无欺诈、胁迫情形。此后,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其中一台车辆为个人财产,另一台登记在原告名下,原告诉请无依据,应当全部驳回。
潘京广律师深入调查,发现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在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在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却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车位方面,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上,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且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
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等法律规定,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最终,原告分得公积金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的一半即24.5万元,两项合计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这个案例不仅体现了潘京广律师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专业素养,更彰显了他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的努力和成效。
在郑州市的离婚纠纷中,如果您正在为选择律师而烦恼,潘京广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无疑是值得托付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