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务中,离婚纠纷因其涉及情感、财产、子女等多方面问题,成为许多当事人头疼不已的难题。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位在离婚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潘京广。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长期在河南省郑州市深耕法律服务。其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方便本地企业与群众上门咨询。
他身兼多重重要社会身份。作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他长期投身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以及邻里矛盾调处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了如指掌,尤其擅长用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和管城回族区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员,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熟悉行政机关执法流程、审查标准与合规要点,能精准处理涉行政类法律事务。
潘京广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这种独特的身份组合,让他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
自执业以来,潘律师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等领域,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他始终秉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善于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多年来,他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和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在专业擅长领域方面,潘京广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领域表现卓越。他擅长处理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各类问题。同时,还兼顾民事侵权与纠纷、劳动工伤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以及基层诉前调解等多个领域。
下面以一个经典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来展现潘京广律师的专业能力。
在这个案件中,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然而,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涉及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部分财产为个人财产,原告诉请应全部驳回。
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在原告名下,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在被告名下,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但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车位三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最终,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等。
在这场复杂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中,潘京广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如果您在郑州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难题,潘京广律师将是值得信任的选择。